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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明确城镇内涝防治标准:建筑底层不进水

发布日期:2015-08-27  点击:57201次

连续三天南方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天气,广东、广西等多省区遭遇洪涝,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昨天白天,降雨天气略显“平静”,防洪救灾取得进展。但从今天起,新一轮较强降雨天气再度来袭,江东、华南东部等地的降雨量将达到120毫米。

  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马学款分析,今明两天,新一轮降雨席卷而来,第三波大范围降雨过程预计在18日之前。相关地区要做好预警预报,注意防范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城市内涝、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记者昨天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施行,首次明确城镇内涝防治设计标准。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介绍,城镇内涝防治的主要目的是将降雨期间的地面积水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此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内涝防治的设计标准,修订后的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增加了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和积水深度标准。

  内涝防治新国标

  特大城市至少抵御100年一遇暴雨

  根据新标准,关于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特大城市为50年到100年,大城市为30年到50年,中等城市和中小城市为20年到30年。这就意味着,特大城市内涝防治设施至少应能抵御50年到100年一遇的暴雨。

  怎样才算抵御住了呢?根据地面积水设计标准,必须同时达到两项要求,一是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物的底层不进水,二是道路中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15厘米。

  新标准还提高了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如特大城市的中心城区为3年至5年,这意味着特大城市中心城区的雨水管渠最低应能抵御3年一遇的暴雨。

  根据新标准,大城市中心城区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为2年至5年,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中心城区为2年至3年。

  标准除了按照不同规模城市进行分类外,还分别按照城市中心城区、非中心城区、中心城区的重要地区,以及中心地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不同部位进行明确。

  新闻分析

  排水设施改造面临三大难题

  近日发生在广东、广西等多省区的暴雨,使得排水设施重回人们的视野。作为防治内涝的“风险点”,毫无疑问,它非常重要,但绝非唯一。

  根据权威部门提供的数据,2013年全国城镇新建排水管网2万多公里,不过与新建相比,既有排水设施的改造才是主旋律。

  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有关负责人看来,当前改造面临的难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资金不足;受已开发建设场地所限,组织改造要牵涉周边建筑、道路等;很多城市缺乏规划,对现状不清,盲目改造,实际效果不理想。

  这位负责人昨天表示:“即便有了专项规划,由于和城市总体规划衔接不够,因此,市政建设总显得滞后。”

  与此同时,一些城市管理者受“重地上、轻地下”等理念影响,对于排水设施建设维护重视不够。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秘书长李迅说:“像排水设施这样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有适度超前的发展眼光。”

  排水设施很重要,但对于城市防涝而言,并非唯一。中国城市规划研究院副院长邵益生说:“城市防涝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城市开发、土地利用、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和应急救援等各个方面,而不仅仅是设施建设问题。”他说:“即便是设施的建设,也需要有好的规划引导、正确的技术路线、适度的资金和足够的时间过程,而这一切目前都还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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