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权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邻居排水纠纷案,在法官的努力下,当事人顺利达成和解协议,化解了两家的积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原告杨某与被告杨某某系邻居,两家宅基地相邻,两家因房屋排水管道修建问题长期存在矛盾,经村组织多次协商沟通未果。2014年4月6日,杨某再次因排水管道修建问题与杨某某家产生纠纷。
法院受理后,经现场勘察,被告家的排水管道虽然不像原告所称的排出大小便和污水,但被告的排水管道直接将水排在原告的必经通道上,在原告通道上留有暗绿色的水印,对原告的通行确有影响。经现场调解,由原被告各拿出500元由村干部牵头联系施工人员埋设排水管道,两家共同通过该管道排水。
原告杨某与被告杨某某系邻居,两家宅基地相邻,两家因房屋排水管道修建问题长期存在矛盾,经村组织多次协商沟通未果。2014年4月6日,杨某再次因排水管道修建问题与杨某某家产生纠纷。
法院受理后,经现场勘察,被告家的排水管道虽然不像原告所称的排出大小便和污水,但被告的排水管道直接将水排在原告的必经通道上,在原告通道上留有暗绿色的水印,对原告的通行确有影响。经现场调解,由原被告各拿出500元由村干部牵头联系施工人员埋设排水管道,两家共同通过该管道排水。